张勉,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庭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局级)、高级法官。
工作经历:
1979年至1984年,天津市河北路小学教师
1984年至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局级)。
兼任:天津市委政法委监督员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监督员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组成员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会长
曾荣获:“九五个人立功奖章”
天津市优秀法官
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连续两届“天津市劳动模范”(2000年——2004年)
学术成果:
《天津市房地产交易条例》、《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
《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人大立法的主要参与者;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
“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民事责任主体的确定”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