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我院李敏副教授在澍泽学术报告厅举办教师讲座。讲座主题为:“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立法问题探讨”。郝磊院长、郭明龙副院长、郭庆珠老师、刘东辉老师、张培尧老师、晁晓军老师以及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郝磊院长介绍了李敏副教授的基本情况与学术成果。
李敏老师以7.12江苏吴江酒店坍塌事故引出加强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她指出,在住宅小区装饰装修中擅自破坏承重墙或抗震构件、随意搭建构筑物、侵占小区公共空间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房屋安全带来很大隐患,需要立法予以规制。李敏老师的讲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全面梳理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的立法现状。目前直接的上位法是2002年出台的部门规章,《民法典》《建筑法》《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只是零星涉及,无法满足装饰装修管理的需要,很多地方纷纷开展地方立法予以规制。二是详细介绍了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内容,特别是其中精心设计的创新性规定,为规范装饰装修管理行为构建了全过程监管机制。最后,李敏老师从自身的立法实践和法律职业能力出发,提出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要注重对学生开展立法学知识和立法能力的培养训练,包括政治素养、法律素养、情商素养以及立法知识、立法技术和语言文字能力等,以培养新时代立法人才。
在交流环节,郝磊教授认为,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立法应厘清其适用范围,注重房屋所有人利益和公共安全利益的平衡,同时注意协调专门立法与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郭庆珠教授指出,李敏老师作为装饰装修地方性立法的设计者与实践者,其讲授对于我们比较不同市的立法经验,加强高校师生参与立法工作具有启示作用。刘东辉和张培尧老师认为,装饰装修工作事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涉及房管、建设、规划等各个领域,立法争议很多,对其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次讲座为师生交流搭建了有利的平台,针对行政法领域中的现实法律问题展开探讨,有助于学生了解立法实践工作,提升法律修养和综合素养,为成为一名合格法律人才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