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7.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职培养、定向、委培人员)或应届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相符的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须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曾担任支教团成员、兼职辅导员或党团班等学生骨干且不少于半学年);在招聘系统相应位置填写相关经历并在附件-获奖证书位置上传相关证书或证明方视为有效。
9.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